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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23-01-22 14:00:20
来源: 咸阳地方志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 王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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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要求,现将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地方志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公开程序、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了信息公开质量。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全年更新各类信息25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32条,概况类信息90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条(机关职能机构人员设置类8条、政策法规类2条、政策解读类3条、干部人事信息类1条、部门规划类1条、意见征集类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条、其他信息9条),不断充实和丰富了网站内容,方便公众查阅地情信息;二是按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网站改版,调整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达到了全市统一的标准。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要求,按时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程序。建立健全制度,明确地情信息科负责信息发布、日常维护、网站管理等工作,实行严格的信息公开逐级审核制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法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全面梳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和公开主体,做到了责任明晰,内容规范,更新及时。三是进一步提升回应社会公众诉求质效。聚焦社会关切,不断改进公开流程,提高公开时效,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的社会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相关要求,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平台为咸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我们按照要求,不断加强平台建设与管理,全年新录入地情资料库数据资料210万字,累计发布数字化地方志书籍78部(册)约6542余万字,按要求推进网站IPV6改造工作,完善搜索功能和无障碍功能。组织开展信息安全检查3次,及时发现并整改了安全隐患,确保信息平台安全运行,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和重大舆情情况。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主动接受监督。在我办网站开设“领导信箱”“意见征集”和“我要投稿”3个互动交流专栏,及时听取公众意见和诉求,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参加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相关培训3人次。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双向监督。及时完成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绩效评估反馈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定期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在全体人员共同努力下,有了明显改善,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充实、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在2023年,我办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加强领导,严格程序。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审核管理和发布程序,切实把好政府信息发布的政治关和保密关。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和地方志工作,不断提高地方志工作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关注度,以信息公开助力地方志事业发展,以提升文化软实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三)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组织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先进地区、部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提高时效,丰富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尤其要加快地方志信息化步伐,打造数字方志,第一时间上传录入新出版的志鉴和相关市情信息,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方便公众查阅使用地情资料。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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