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 2015-03-18 17:10:00
来源:
作者: 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
责任编辑: 系统管理员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我办对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后形成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根据市政府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2014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公开载体建设、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民服务等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办公室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科长担任小组成员。同时,信息公开上传采取分管领导签字负责制,确保上传的每一条信息都经过仔细严密的审核,每一条信息都能找到对应的负责人。为了搞好我办网站的维护工作。我们和省地方志办公室、市信息办不断加强协作交流,并不断加强网站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网站正常的运营维护。 

  (二)制定计划、严格制度 

  一是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信息办举办的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培训活动;二是坚持将《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列入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学习,使大家进一步深刻领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为推进依法修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的落实;四是规范流程,严格遵守“信息拟文、信息定密、信息审核、信息发布”四个流程,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完善机制、规范公开 

  为及时收集发布各类信息,动态反映我市修志工作情况,我们不断健全信息网络、扩大信息员队伍、落实信息编报上传工作。对政府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类。以公开为主、不公开为例外,以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为原则,认真落实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制度》等,确保我办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加强合作,扩站增容 

  一是紧抓省上建设全省地情网站群项目这一机遇,年内完成全市第三批次地情网站以奖代补项目的建设工作,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实现全市地方志机构地情信息网站全覆盖。二是积极对外宣传方志文化。在中、省、市三级媒体发布信息51条。向县市区委、政府,市直部门,县市区方志办,陕西省志办、《中国方志通讯》编辑发送《咸阳方志》,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和服务二轮修志工作。三是紧紧围绕“地情”这一核心版块,不断扩大网站的资料信息容量。年内在“地情资料库” 新录入858万字的志鉴书籍,编辑整理 “咸阳书院、咸阳古塔”等专题地情研究资料。 

  (五)适时改版,不断提高 

  7月底起草了《咸阳地情网栏目改版及页面设计调整规划》,经办公室批准后,及时和网站设计人员进行了见面沟通,目前改版工作还在进一步完善之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信息量 

  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规范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其中在本单位网站各级栏目公布信息356条,咸阳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公布信息13条,其他平面媒体公布信息51条。 

  (二)公开形式 

  1. 在咸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一栏设立了我办信息公开指南,发布政务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公开的各项信息。 

  2. 以“咸阳地情网”为载体,定期更新政务信息。同时,通过和省地情网以及各县市区开通的地情网站的互相链接,实现了资源与信息共享。 

  3. 有关办公室的各类信息,通过《中国地方志》《中国地方志通讯》《陕西省地方志》《陕西省地方志通讯》《咸政快报》《咸阳要情》《咸阳日报》“陕西省情网”等有关媒体向群众公布。 

  4. 全年不定期编辑《咸阳方志》,向全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和市级各专业志承编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收到公民或法人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无任何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进行信息发布收费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无任何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问题。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够大,可公开文件的公开工作做的还不到位。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        

  2015年我办要积极顺应政府职能调整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大势,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地情信息工作一道规划部署,一道认真落实,在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能的同时,不断提高地方志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咸阳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